■记者 沈焕娉
“我将更加努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奋力推进新时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今年6月召开的浙江省第十五次妇女代表大会嘉兴代表团讨论中,嘉兴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顾晓慧这样发言。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者,顾晓慧立足检察主业,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融入检察工作,为保护全市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不懈奋斗,指导办理、撰写的8个案例获评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这些年来,顾晓慧用心用情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青少年犯罪等工作,先后获得市“三八红旗手”、市“十佳巾帼服务明星”、市优秀公诉人等称号。
当好未成年人的法治“守护者”
顾晓慧,2004年参加工作,至今已在检察系统工作19年。2010年,她正式加入公诉团队,成为一名从事刑事检察、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检察官。多年来,顾晓慧认真负责,精进业务水平,在审查办理案件方面成为一把好手。
2013年,市检察院成立了专门的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将预防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人保护等相关检察工作纳入其中。“围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我们狠抓精细化办案,践行融合式监督,努力构建《未成年人保护法》确立的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顾晓慧介绍说。
针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顾晓慧推动建立全市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公安、教育等7部门出台《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在预防校园性侵害犯罪方面,她组织走访学校190余所,联合市教育局建立预防校园性侵害犯罪工作机制;联合团委、妇联等5部门建立女童保护机制,协调开展集办案、取证与救助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做到对未成年被害人“一次询问”,切实维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保护好未成年人,是在做“守心”的工作,守的是千万家庭的幸福生活。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顾晓慧先后组织各类法治教育活动184场次。她用理性和爱心守护祖国的未来,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市巡讲活动,尤其是在疫情期间组织“空中法治小课堂”法治微课展播,成效明显,被最高检微信公众号转发推广,受到学生和家长好评。
持续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发力
2020年,顾晓慧调整岗位,成为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的主任,从未检工作转换到经济犯罪检察与职务犯罪检察方面的工作。尽管岗位调整,但顾晓慧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初心不变。在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目标任务,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同时,她特别关注女企业家、全职妈妈、未成年人等群体。
她组织邀请女企业家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庭审观摩等活动,联合相关部门向女企业家宣讲依法经营、创新保护等法律知识和案例,提供法律咨询,坚持“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不断优化法律服务,为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提供靶向服务。
嘉善的“宝妈涉诈案”,入选了最高检反电诈典型案例以及浙江省网络执法典型案例,涉案人员大多数为全职妈妈,在指导该案办案的过程中,顾晓慧深刻意识到了全职妈妈这一群体在创业过程中如何防止被骗的重要性。因此在办案后期,她积极组织妇联、社区等联合开展相关反诈宣传行动。
不仅如此,在办理相关案件时,顾晓慧尤其会考虑社会治理,以及舆论宣传教育的意义,积极发现未成年人保护公益诉讼线索,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发力。
有一年,顾晓慧接到线索,称某外卖平台商铺利用改变包装、美化名称等方式,违规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她意识到,这绝不是一家商店的行为,随后立刻联系相关条线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校园周边香烟销售情况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市57所中小学校周边的100余家烟草经营场所和4个外卖网络平台进行抽查,发现线上线下43家商家存在向未成年人违规售烟的违法行为。
“在全面调查事实的基础上,我们又联系相关职能单位召开圆桌会议,有针对性地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对中小学周边零售户开展集中整治执法检查150余次,约谈并下架处理8家外卖商家;嘉兴市教育局专门下发通知,明确校长是学校禁烟第一责任人,禁止在中小学幼儿园内吸烟。”顾晓慧表示。
多年来,像顾晓慧这样的检察官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宗旨,保障“她”权益,呵护“童”成长,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智慧和力量。嘉兴市人民检察院也在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方面取得良好成绩,荣获了“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