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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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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税收司法共治上新台阶

日期: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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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施 兰 通讯员 吴正荣

  

  本报讯 昨天,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司法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发布会在嘉善举行。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三地税法检九部门携手共建合作,促进财产处置高效运行,维护税费征缴秩序,推进示范区税收司法共治再上新台阶。

  发布会上,青吴嘉三地税法检九部门共同签署并发布了《关于深化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司法执行与税费征缴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按照“部门协作、信息共享、优化流程、依法办理”的原则,开展更深层次的协作共治。

  据悉,《实施意见》优化了优惠退税、执行款分配等税收征管流程系列举措,使得涉税事项流程更为优化;明确了司法执行与税费征缴个案受偿问题,使得税费债权受偿更有保障;细化了司法执行信息异地查询流程,使得信息共享渠道更为通畅。

  “此次引入了检察监督条款,明确了检察机关秉承监督与支持并重的原则,推进税费征缴协作机制有序运行。”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建伟表示。

  “借助示范区一网通办平台,三地将在涉税信息流转、税费计算等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共享、互助,打破壁垒屏障。”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章晓琴表示。

  此次签约协作,是示范区三地税收司法协作的又一创新举措。自2021年6月示范区三地共同发布《税收司法精诚共治展望方案》以来,三地税法检九部门共同精耕税收司法共治这片“试验田”,在司法案件涉税证据跨区域调取、司法强制执行税收征管及破产案件涉税处置等方面形成合作机制,收获了丰硕的成果。此次《实施意见》的签署,继续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服务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接下去我们将促进《实施意见》落实落细,发挥三地税法检合力,加强涉税风险监控,保持税收司法共治良性互动。”嘉善县税务局局长杨永明表示,税收司法共治将不断优化和深入,为示范区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