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来嘉开展“两个条例”执法检查
日期:08-05
■记者 樊昕旖
本报讯 8月3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忻带队来嘉兴,开展《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浙江省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高玲慧、副主任王马青,市政府副市长倪沪平等陪同。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南湖区、桐乡市,实地检查潜福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恒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迈兴途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深度智能科技有限公司、鑫可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浙江伏尔特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数字经济双创中心等地,走进企业生产车间,与企业负责人深入交流,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科技研发、企业传承、战略规划等情况,并询问企业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下午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桐乡市政府关于“壮腰工程”优化企业梯队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等情况的汇报和企业家人大代表关于提振企业发展信心、加大对“两个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等意见建议。刘忻表示,嘉兴市高度重视“两个条例”的贯彻实施,基础良好、工作扎实,值得充分肯定。桐乡市结合实际,在服务保障和发展壮大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上推出了扎实举措,在传统产业转型方面抓得紧、抓得实,在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上方向特别明、措施特别实、工作特别有成效。
刘忻强调,要紧扣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部署要求,着眼工作大局,推动法规实施和问题整改。在企业转型升级、解决融资难题等方面要总结好嘉兴经验、嘉兴模式,要进一步优化服务环境、优化资源配置,让企业融资成本更低、生产成本更低、综合效益更高,切实推动营商环境好上加好、优中更优。希望嘉兴能够真正成为长三角蓬勃发展之地、产业兴旺之地,不断深化改革创新,汇集各方力量,为全省经济蓬勃发展贡献更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