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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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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盐创新建立涉企案件督促履行协调机制

日期: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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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人大视窗 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周丽丽 通讯员 李夏琰

  

  本报讯 “没有执行立案,我们公司很快就拿到了工程款。”“已经付清的证明收到了,避免了企业作为被执行人而影响信用。”……近日,一起涉企案件双方当事人连声感谢海盐法院承办人。

  事情还得从今年3月说起。当时,海盐法院受理某检测公司与某置业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调解,双方就尚欠的40余万元工程款达成分期付款协议:从4月起,置业公司每月向检测公司支付10万元。但仅支付一期,置业公司因资金周转不开未按期支付。检测公司于5月底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要求执行剩余的30余万元。

  因双方系调解结案,又都是海盐本土企业,法院执行局将案件转执前督促。根据涉企案件督促履行协调机制,海盐法院将案件通过县工商联分派至置业公司所属的镇街商会督促履行。

  由于商会对属地企业较为熟悉且具有威望,通过商会协调,该置业公司积极筹措资金,陆续支付,至6月27日最后一笔余款进账,30余万元工程款已全额支付给检测公司。

  此前,海盐法院联合多部门建立涉企案件“执前督促+终本出清”机制,法院借助党委政府力量,合力推进执源治理和破解执行难问题,并将部分涉企终本案件按照所属镇街分派至镇街商会,督促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履行义务或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该机制建立后,已分流案件5件,涉案金额8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