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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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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南湖区“执法蓝”刚柔并济塑优营商环境

日期: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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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南湖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撰文 李丹华 谢梦骑

  图片由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提供

  

  优化执法方式、创新服务方法、提高执法效能、助力企业发展、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今年初以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聚焦高质量发展主线,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打出一套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组合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

  围绕“打造办事更方便、政策更惠企、服务更贴心、群众更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目标,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通过建立一系列配套制度体系,提供清晰的执法实务操作指引,为基层执法人员减轻负担,着力提升行政监管及执法效能,提振经济活力,牢固秉持服务理念,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服务保障有深度

  烟火气息“燃”起来

  夏夜,摩肩接踵的夜市、排队等号的网红餐厅、热闹非凡的演出现场,城市夜晚比白天更热闹,越夜越美丽,越夜越活力,城市“烟火气”加速升腾。

  执法部门如何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成效,助力夜经济健康发展?今年初以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系列举措,实行适度包容管理,从城市管理实际出发,深挖改革举措,拓宽服务路径,持续带动“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深走实。

  今年3月,南湖区开始划设“文明经营线”,允许经营店铺“适度外摆”,首批在新兴、南湖、新嘉、解放四个街道17条次干道和背街小巷划设“文明经营线”近900米,惠及商户830家。

  “这个举措很人性化,方便了买东西的客人,让我们做生意也不用那么为难了。”解放街道大新路商户杨先生为“文明经营线”的出现点赞。

  紧接着,南湖区印发《南湖区优化营商环境有序推进外摆经营活动指导意见》。另一方面,全面挖掘各商圈、夜市以及景区周边区域停车资源,新建临时停车场3处,新增停车泊位273个。

  按照“规定时间、规定区域、限定品类、规范管理”的原则,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的指导下,各辖区中队将精细化管理落实到每一个区域、每一条街巷、每一个时段,引导各镇(街道)主体开展外摆经营活动,促进商圈经济繁荣、品质高端、环境美丽,进一步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执法裁量有温度

  营商环境“暖”起来

  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系统推进营商环境服务举措全面提质,保障各类经营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出台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提质措施。

  “多亏你们了,失信信息修复了,我们也没有了后顾之忧。”新丰镇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冯先生高兴地说。

  去年3月,因被行政处罚,该公司处罚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公开,导致企业经营受到影响。去年以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执法过程中,实行在作出处罚时即告知企业修复条件的举措,引导帮助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在新丰中队执法人员的帮助下,企业递交了信用修复申请,仅用一个星期就完成了信用修复,公司如期赶上了几个重要的商贸订单。

  按照“减存量、控增量”,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全区不断推动完善失信企业信用惩戒与修复机制,努力降低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数量和占全市注册企业数量比重。举措施行以来,辖区各中队通过电话、上门等方式加强企业联系,为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企业提供政策解读服务,帮助企业开展信用修复,并开通“线上+线下”指导、“线下代跑”等服务,今年以来,已为32家企业完成信用修复。

  以“双建争先”为抓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围绕群众和经营主体的法治需求,不断提高为民服务能力,真正谋求打通“堵点”、消除“痛点”、解决“难点”问题的真功夫。通过举办专业干部集训营等方式,严格落实学法、用法、述法制度,不断提高干部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在具体行政执法实践层面上,锚定执法规范化建设和队伍整体素质建设。举办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执法能力提升培训班,邀请专家就行政执法相关理论与实务做专题辅导,同时围绕行政执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讲解,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

  

  强化监督有尺度

  法治环境“立”起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以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托“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的契机,聚焦服务保障,对标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会议精神,坚持“依法保障公共利益、企业权益、公民权利最大化”总原则,紧盯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把握创新发展与合法合规的平衡。

  “你好,这个垃圾桶内存在混投的情况,鉴于你们是‘初犯’,且违法行为较为轻微,我们予以提醒,暂不处罚……”7月13日下午,区综合行政执法队南湖中队在创业路进行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店铺易腐垃圾与其他垃圾混投的情况,按照“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南湖中队对查处店铺进行提醒,不予行政处罚。

  今年初以来,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制度,组织修订完善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通过综合运用指导、提醒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企业及时自我改正,主动消除、减轻社会危害后果,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今年6月,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综合行政执法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清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省相关部门裁量基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南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使的28个领域的处罚事项制定,共涉及七个领域60个处罚事项所列轻微违法行为。

  《清单》的发布,不仅进一步优化了自由裁量基准,让执法标准更明确,确保执法有据、程序合法,又给经营主体一定容错纠错的空间,指引其自我纠错,凸显人性化执法,得到了经营主体的一致好评。

  另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持续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组织属地新闻网站持续更新专题专栏,不断创新丰富宣传形式,加强普法、服务政策的宣传推广,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宣传引导,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的社会参与度和群众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