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一桑苗专业合作社 获出口行政许可
日期:07-21
■记者 张应隆 通讯员 章恩婷
本报讯 近日,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收到该市周王庙镇星富桑苗专业合作社负责人许炳华发来的微信,内容是一份“杭州海关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我们合作社通过嘉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的验收,再一次成功取得出口桑苗行政许可决定书,真是太感谢工作人员帮助我们了。”老许由衷感慨。
据悉,星富桑苗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03年,主要从事桑苗生产和销售等业务。2007年,该合作社成功取得“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检疫注册登记证书”,成为全国首个桑苗出口生产基地。十几年来,合作社通过不断提升基地建设和标准化生产水平,及时更新桑苗品种,逐步优化销售服务等,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渠道,赢得了良好的国内外市场声誉和口碑。
据了解,该合作社成立以来,一直带领周边镇、村2000余户苗农种桑育桑,帮助桑农增加家庭收入。同时,结对周边多户低收入农户,为他们免费提供种苗化肥和技术帮扶,实现每年户均增收1万多元,帮助多户低收入农户实现脱贫。截至2022年底,累计销往云南、甘肃、海南、贵州等地桑苗近2亿株,出口越南、韩国、日本、印尼等国桑苗2000余万株,实现年均销售额2400万元以上,为全国蚕桑主产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蚕桑生产发展提供了大量优质桑苗,引领农户走出了一条绿色致富路。
记者从海宁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前期,该合作社的出境种苗花卉生产许可证已到期,市农业农村局经作站协助合作社准备申报资料,并帮助提交了出境种苗花卉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申请。此后,海宁市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又赶赴现场进行指导,与嘉兴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一起提供上门服务,向合作社负责人宣传相关政策,认真查看出口桑苗台账资料,仔细讲解现场检验检疫要求,并向主体提出规范生产技术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对于仓库存储等不够规范方面给予整改指导,帮助合作社进一步提高出口桑苗质量和销售服务水平,坚持把出口检验检疫工作做实做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