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徐梦倩 通讯员 李 国 汪洪伟
本报讯 为切实做好当前关键时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近日,南湖区签发1号总林长令,就高质量推进林草资源保护发展各项工作,强力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南湖建设作出安排部署、提出明确要求。
“这是南湖区第一次颁布总林长令,目的是为了加强全区林业管理,压实各级责任。”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南湖区森林覆盖率为10.93%,森林面积72003.6亩,其中乔木林面积65259.34亩。目前,南湖区已初步建立区、镇(街道)和村(社区)三级“林长+警长”管理体系,全区30个部门协同,11个镇(街道)、102个行政村(社区)落实各级林区警长93人,林长127人。
总林长令要求,要针对重点时期、重要节点以及问题多发易发地区,明确巡林重点、加大巡林力度,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林业资源保护管理措施落实落地。同时,聚焦当前野生动物保护重点工作,结合巡林开展排查,加强属地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陆生野生动物行为。
总林长令提出,要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广泛普及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引导和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健康意识、文明意识,并准确掌握区域内古树名木资源情况,落实好管护责任,确保古树名木健康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