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省方案问题33、市方案共性问题6) 整改工作完成情况的公示
日期:07-11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浙江省整改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印发深化完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督查工作机制的通知》(〔2021〕15号)、《嘉兴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嘉委发〔2021〕29号)要求以及整改销号具体工作部署,涉及我市海洋湿地保护的整改完成情况已在中国·嘉兴门户网站(http://www.jiaxing.gov.cn)公示,公示期限:2023年7月10日—7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请公众监督。
监督电话:0573-82670863。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嘉兴市整改工作协调联络组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