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蒋彧淼 通讯员 杜音芳
本报讯 “感谢‘娘家人’对我的关心帮助。在医保报销后,职工医疗互助还可进行二次报销。”昨天上午,秀洲区王江泾镇某企业职工李某很是高兴,给秀洲区总工会打来感谢电话。
原来,6月底,李某因为骨折需要住院手术治疗。7月2日,李某在出院结算时发现,他的各项医疗费共计17779.01元。除社保报销11624.48元外,工会互助基金还可报销1398.4元,且直接在出院结算窗口一站式结算。
而这也得益于李某在6月初参加了秀洲区总工会组织企业开展的职工医疗互助活动。“没想到个人只缴纳了45元,就让我在这次手术中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帮助,太感谢了。”李某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这是2023年秀洲区职工医疗互助工作自7月1日正式开始报销以来,首个报销受益者,标志着秀洲区职工医疗互助从宣传动员、申请缴费进入费用报销应用阶段。
从2014年开始,秀洲区总工会把职工医疗互助保障作为职工保障帮扶工作重点推进落实,通过基层工会组织,职工以团体形式参与,以一年为周期,对参保职工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经统筹基金支付后,个人自负的部分医疗费按比例再次报销。
今年,嘉兴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金缴纳标准为每人75元,保障期限为一年零六个月,即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为第一阶段,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为第二阶段。
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在一个阶段内,其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符合医保开支范围住院或特殊门诊发生医保统筹范围内的费用,经医保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报销后的个人自负部分(不含住院起付线、工会起付线、院外购药费用等),按40%比例给予补助。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设起付标准和全年累计支付限额:医疗互助起付标准为300元,全年累计支付限额为30000元。职工医疗互助纳入医保一站式结算。
“区总工会给予每人15元的补助,乡镇工会则给予每人15元至30元不等的补助。事实上,职工本人只需承担30元至45元的费用,就能享受一份医疗保障。”区总工会副主席余建平介绍道。
今年,秀洲区职工医疗互助参保工作已于6月底完成,从7月1日起正式进入应用报销阶段。截至目前,参加职工医疗互助保障的职工超过4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