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淳艺
在餐馆下单不到10分钟,工艺复杂的如红烧肉、花胶鸡等就已端上桌,让不少消费者犯嘀咕:这是不是预制菜?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报道,近年来,以“30分钟做一桌大餐”为招牌的预制菜产业发展迅猛,然而,对于在酒店、餐馆吃到预制菜,消费者有不同看法。
随着锁鲜技术、冷链技术的发展,预制菜品种越来越丰富,市场越来越普及。《2022年中国连锁餐饮行业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预制菜行业规模达3000多亿元,预计到2025年将达8000多亿元。今年,“培育发展预制菜产业”还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迎来发展的东风。
对于餐饮企业来说,使用预制菜可以丰富供应、提高效率、降低人工成本。对于消费者来说,在饭店吃预制菜可谓“众口难调”。有的消费者表示,预制菜可以让自己享受更快的上菜速度和更高效的服务;有的则认为,在外面吃饭不能没有“锅气”,花了钱却吃预制菜,给人一种“被宰了”的感觉;还有消费者认为,菜品口味最重要,是不是预制菜无所谓。
俗话说“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有的消费者能够接受预制菜,有的消费者比较抵触,这是正常现象。对于餐饮企业来说,使用预制菜必须事先告知消费者,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消费者下馆子,通常都是冲着厨师的手艺,如果餐饮企业提供的是预制菜而非现制菜,应该提前告知消费者,由消费者决定是否继续就餐。反之,倘若企业有意遮遮掩掩,故意给消费者制造厨师现做、食材新鲜的假象,则属于没有履行告知义务,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现实生活中,使用预制菜不告之的现象时有发生。前不久,浙江杭州一对新人在市区一家知名酒店办了一场价格不菲的婚宴,事后却被亲朋告知,每桌5988元的喜宴性价比不高,16道菜有10道是预制菜,“1196元就能配齐菜单上相同的菜品”。像这种情况,消费者是可以告餐饮企业侵权的。
无论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还是规范餐饮行业发展的考量,预制菜要想普及推广,“预告”必须跟上。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引导餐饮企业主动履行告知义务,把预制菜的品牌、保质期等真实情况告知消费者,让消费者自主选择。只要把事情摆在明面上,不给消费者造成被欺骗的感觉,相信不少消费者还是能够理解企业的做法,进而愿意去了解新事物、尝试预制菜,预制菜的发展也才能走上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