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与司法所 联手维护残疾妇女合法权益
日期:06-16
■记者 朱弼瑜 通讯员 陈晓洁
本报讯 “真的感谢你们,帮我解决了大问题。”前几天,南湖区人民法院凤桥法庭两名干警和余新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同前往余新镇曹王村村民委员会,帮助化解一起残疾妇女离婚纠纷,当事人阿冰在事情了结后向工作人员表达了诚挚谢意。
阿冰(女)系曹王村村民,阿城(男)系海盐居民,双方于2012年结婚,婚后未生育子女。因婚前缺乏足够了解,婚后矛盾日益加剧,两人于2020年分居至今。双方也曾打算协议离婚,但多次协商未果。
由于阿冰为残疾人,属弱势群体,村委会在得知双方纠纷的消息后,第一时间联系了辖区法庭及司法所。6月7日上午,凤桥法庭两名法官助理和余新司法所工作人员应邀一同前往曹王村村民委,为双方当事人排忧解难。
询问当事人本人及其近亲属后,通过法官干警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的释法明理以及村委会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工作,双方最终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并就其他离婚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法院干警当场为双方当事人办理了相关手续。
凤桥法庭法官助理陈浩表示,希望通过这个案例能够帮助妇女、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拓宽权益维护途径,让她们能学会通过多种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