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维立
近日,生态环境部、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规范十条”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等内容,为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当好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提供了行动指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需要全社会积极行动起来,自觉做生态文明的践行者。
当好生态文明的践行者,需要积极涵养生态道德,将生态价值观根植于心、付之于行。为此,要全面学习了解生态环境政策法规,掌握环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科学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生态文明素养,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人心。
每个人都是生态环境的保护者、受益者,谁也不能只说不做、置身事外。“规范十条”提出,不乱扔、乱放垃圾;不露天焚烧垃圾;不随意倾倒污水;不购买、不使用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不随意引入、丢弃或放生外来物种……这些都是刚性要求,是人人都应坚守的底线。我们每个人都要抱着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对照规范提出的要求时时警醒自己,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行有所止,“勿以恶小而为之”。
当好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既要知敬畏、守底线,还需积极追求生态文明的道德高线,努力向高标准看齐。“规范十条”提出,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这些虽然不是刚性要求,却也是我们应当努力做到的事情。积跬步以至千里,做到言行举止和生态文明匹配,养成节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朝着更高生态文明境界不断迈进。
当好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既要“独善其身”,又要积极参与监督。为此,“规范十条”提出,公民要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浪费粮食的行为。
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努力提高生态文明素养,坚定不移地守底线、追高线,积极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以实干实绩当好生态文明的践行者,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大有可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