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 (具体问题编号9)整改完成情况的销号公示
日期:06-07
根据《嘉兴市贯彻落实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关于做好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清单化调度和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具体问题编号9)整改完成情况进行销号公示。
一、整改问题
雪菜加工企业整治工作不到位,现有雪菜加工企业大部分是家庭作坊生产模式,尚未纳入小微园区管理,存在较大环境隐患。
二、整改时限
2023年6月30日
三、整改目标
开展雪菜加工企业整治工作,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入园管理,着力解决环境污染问题,消除环境隐患。
四、整改措施
1.加快推进企业入园管理。推进雪菜加工企业(作坊)重组抱团发展,原有10家企业(作坊)兼并重组成不超过3家股份制企业,重组后统一入驻雪菜综合体园区,进行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2.全面加强过渡时期监管。在入园前过渡时期,按照“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原则,开展污水处理监管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消除环境隐患。
五、整改完成情况
1.嘉善县原有10家雪菜加工企业已全部完成腾退,兼并重组成3家股份制企业,整合后的3家企业已于2022年10月入驻园区,目前已投产。
2.全面加强过渡时期监管,落实镇村两级属地监管责任,在入园前加大雪菜生产企业检查频次,防止腌制废水排入河道。
3.加大酱菜类农产品加工企业检查力度,重点检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废水收集、尾菜处置等环境污染问题以及污水治理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落实主体责任,要求对腌制产生的废水和尾菜配备专门的治理设施进行处理,并做好设施设备的运维工作。
公示时间:2023年6月5日至2023年6月11日,共7天。
联系人:赵俊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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