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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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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我市调整商转公贷款受理时限

日期: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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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沈 婷

  

  本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根据嘉兴市本级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及各受托银行商转公贷款预约情况,为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正常有序运行,嘉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中心决定对市本级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作相关调整。

  具体调整如下: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2023年9月1日起,受理已符合商转公贷款申请条件、且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日期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的商转公贷款申请;具体由各受托银行根据商贷发放时间,按照“先贷先转、依序受理”的原则,通过预约依序受理并通知预约职工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预约等候期间可先申请办理委托按月或按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本息业务,以缓解还贷压力。

  市公积金中心将根据资金运行及预约状况,安排后续商转公贷款业务受理时限并及时对外公布。

  若市民还有疑问,可拨打12345统一政务服务热线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