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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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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窃近七十个电瓶 他俩如此“攒本钱”法网难逃

日期: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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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2版:南湖公安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冯雨晶

  

  “警察同志,我停在桥底下汽车里的电瓶被偷了!”4月24日,南湖区公安分局解放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汽车电瓶被窃。接到警情后,民警李嘉鹏迅速出警赶往现场。

  在对涉案车辆进行侦查后,李嘉鹏发现,被盗车辆电瓶安装处切口整齐,初步推断犯罪嫌疑人是有预谋作案的,而且并非第一次作案。经过2个小时的监控视频排查,2名犯罪嫌疑人被锁定,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经离开嘉兴。除此之外,民警还发现辖区另外2起尚未报案的电瓶被盗事件,均为这2名犯罪嫌疑人所为。

  随后,解放派出所副所长谭伟龙调集人马,兵分两路:一队前往浙江余姚抓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一队到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嘉兴的暂住地蹲守。抓捕小队经过连续8个小时的蹲点守候,终于等到了王某某出现,迅速出击将其抓获。当天,李某也在余姚落网。

  刚来到派出所时,王某某还心存侥幸,拒不承认偷窃电瓶和销赃行为,但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某最终还是交代了与李某一起偷窃电瓶进行非法售卖的犯罪事实。

  “偷电瓶就是想现阶段搞点钱……”李某称,之所以偷盗是为了做小生意攒本钱,等夏天来了,他就去卖西瓜。4月下旬,李某与王某某商量起了卖西瓜的生意,但因为手头资金有限,两人就打起了歪主意。

  4月22日,李某约上王某某从余姚赶到嘉兴,两人碰面的当天凌晨就开始大肆作案,在城郊偏僻处四处流窜,下手对象不仅有代步电瓶车,还有汽车、挖掘机,看上去无人过问的“僵尸车”是他们最喜欢的。“偷这些车不会马上被发现,比较保险。”

  在连续作案的第4天,李某称家中有事,扔下王某某一人连夜返回余姚,不承想分开仅半天,两人就双双被南湖警方抓获,并当场查获25个还未销赃的电瓶。

  据犯罪嫌疑人李某、王某某交代,他们4天时间盗窃了将近70个电瓶,作案范围遍布整个嘉兴。目前,两人已被南湖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