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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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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领域优化营商环境18条惠企政策出台

日期: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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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3版:南湖新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张佳丽 通讯员 刘洪盛

  

  本报讯 前不久,南湖生态环境分局对某食品加工企业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的排污许可证已过期但未申请延续,该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鉴于该公司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南湖生态环境分局依照相关规定,认定该违法行为属于轻微环境违法,遂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这是南湖生态环境分局在出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改革服务措施》后,开出的第一张涉企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

  今年初以来,南湖生态环境分局始终把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摆在突出位置。为提振企业信心,推动经济稳定运行,今年3月,南湖生态环境分局出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南湖分局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改革服务措施》,规定了18条实招硬招,主要涉及精简土壤调查流程、深化审批制度改革、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强化精准帮扶服务等5大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用高水平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项目落地是经济发展的关键,如何实现项目落地再提速?《措施》中明确提出,简化土壤调查手续、缩小土壤调查检测范围、取消土壤环境评估意见。例如,以往南湖区在项目落地实施前,需第三方出具关于地块的环境影响预评估报告,这不仅需要一笔不小的费用,而且还需要10到25个工作日的等待。在取消了土壤环境评估意见后,目前南湖区已对3个项目不再出具土壤环境评估意见,节省技术核查费用约4.5万元,提速30天,在流程上做“减法”,使项目落地按下“快进键”。

  《措施》在加速项目供地、提升审批效能等方面按下加速键,力求让环境服务更精准,成效再加倍,与此同时,还在监管上做“除法”。例如,建立正面清单无事不扰制度,通过梳理一批环保设施全、管理制度严、日常运行好、环境信誉佳的企业,南湖区将1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推动差异化监管,做到无事不扰。

  在优化企业服务上做“加法”,主动靠前服务使成效加倍。《措施》提出推广首席环保官、构建互看互学机制、深化环保管家服务,力求让环境服务更精准。4月,南湖区进一步扩大首席环保官队伍,从原先100名首席环保官增加至205名,实现重点排污企业全覆盖。同时,结合“互看互学互促”活动,南湖区邀请环保专家、企业首席环保官等,对企业开展全方位“体检式”现场帮扶,指导相关企业完成22个环境不良信息修复。

  “《措施》在流程、服务、监管上下功夫,让更多的企业能够享受到政策红利,进一步优化了营商环境,对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南湖生态环境分局局长罗勇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