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英锋
近日,“满意消费长三角”专项行动现场会召开。据悉,2022年,浙江、江苏、安徽、上海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34万家,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33万家。今年,三省一市将制定出台《长三角地区线下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指引》,培育异地异店退换货单位500家以上。
从线上无理由退货到线下无理由退货,从本地店无理由退换货到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参与无理由退换货的经营主体越来越多,消费者可以行使“后悔权”的消费场景不断拓展。长三角三省一市瞄准消费者的维权需求,顺应企业的创新意愿,因势利导,支持引导企业积极参与线下异地异店退换货承诺行动,优化区域消费环境,可助力消费维权再“减负”、再升级。
所谓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是指消费者在A地某店购买某品牌商品后,可在一定期限内到B地另一家店无理由退换货(商品应当完好)。尽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此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但法律尊重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约定,如果企业向消费者作出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的承诺,消费者也接受企业的承诺,双方之间的约定就产生了法律效力。
早在2020年5月,就有67家知名企业承诺自愿参与长三角异地异店退换货活动;2021年4月,“长三角地区异地异店线下7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承诺企业联盟正式成立,参与企业增至82家;今年,长三角三省一市拟专门出台《指引》,有助于明晰企业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规范企业的承诺内容和退换货操作,推动异地异店退换货服务扩大规模、提升质量。
时下,民众异地出行、异地消费的热度回升。消费者在异地购买商品后,退换货往往比较麻烦费事,毕竟在两地之间来来回回要消耗一定的交通、时间等成本。也因此,不少消费者放弃了“后悔权”。在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模式中,企业利用内部调剂或协作配合方式,就换来了消费者维权“少跑路”,降低了消费者的“后悔”成本,减轻了消费者的维权负担。这一模式不仅对消费者有利,对经营主体同样有利——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可以优化消费者的异地消费体验,解除消费者异地购物的后顾之忧,增加消费者异地购物的放心指数,对于促进异地消费、拉动内需、活跃市场具有积极意义,最终将有利于各经营主体。
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可谓升级版的“后悔药”,丰富了消费者的“后悔”选择,强化了消费者的“后悔权”。长三角三省一市积极培育异地异店无理由退换货模式,带了一个好头,提供了区域消费维权的合作样板,值得肯定也值得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