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郑小梅 通讯员 李飞翔
本报讯 5月4日,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票货值15120美元的涤纶弹力丝经嘉兴海关驻乍浦办事处办结转关单放行手续后,桐乡市税务局及时为企业办理了出口退税13556元。
这批货物后续将转关至宁波港出口,这是浙江省首票享受启运港退税政策红利的货物。“按照原来的流程,这批货物从嘉兴港启运,需在宁波港中转,等到实际离境后才能办理退税,以往至少需要两周时间。申请启运港退税后,货物从嘉兴港启运后隔天就能收到退税了。”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外贸部经理李俊高兴地说。
此前,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试点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批准宁波舟山港在内的7个港口自4月1日起作为离境港实施启运港退税政策。嘉兴港作为启运港和经停港被列入扩大试点范围名单内。
据嘉兴海关工作人员介绍,启运港退税政策是出口退税程序的一项创新改革措施。一般情况下,出口企业需将货物运到出口离境港口并办理结关手续后才能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实行启运港退税政策后,对符合条件的货物自启运港运出后即视同出口,企业可向税务部门申请办理退税手续,将有效缩短企业退税周期,提高资金周转效率,企业更愿意就近从启运港办理出口。
为扩大政策惠及面,让本地出口企业对启运港退税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应享早享”,嘉兴海关联合嘉兴市税务局在政策生效前第一时间梳理辖区内重点企业名单,进行“点对点”政策宣传和辅导,并通过代理报关公司、货代及船代公司分别向企业进行“由点及面”的政策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