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
日期:04-24
■记者 罗晓君
本报讯 昨天下午,嘉兴经开区召开党工委会议,传达学习全省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培训会及《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印发〈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的通知》精神。市委常委、副市长、嘉兴经开区党工委书记齐力主持会议并讲话。区管委会主任戴锋出席会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制定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等一系列党内法规,今年2月23日,省委印发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清单》。
就从严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齐力强调三点意见。
强化政治意识,深刻领会《条例》和《清单》的重要意义。请示报告制度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制度措施,是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也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更是统一全党意志和行动、确保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制度安排。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和《清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强化制度意识,严格执行《条例》和《清单》要求的事项。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贯彻执行,按照《清单》要求做到该请示报告的必须请示报告,确保请示报告工作客观真实、规范有序。与此同时,要根据中央、省、市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内容,完善健全我区相应的机制制度,在制度上有力保证区党工委有效实施对各项事业和各方面工作的领导。
强化责任意识,不断推进《条例》和《清单》工作的落实。承担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主体责任在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是党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区党工委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落实《条例》和《清单》,自觉向市委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各街道、各部门、各区属国资公司要及时如实地向区党工委请示报告工作,并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全区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该请示报告的必须请示报告,该担当负责的必须担当负责,做到既报喜又报忧、既报功又报过、既报结果又报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