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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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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购买第三方服务的好事办好

日期: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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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评论·融媒       上一篇    下一篇

  

  ■张 涛

  

  居家养老、河道保洁、满意度测评……近年来,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与百姓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中国纪检监察报》日前发表长文,聚焦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以及各地专项治理所取得的成绩。

  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是指政府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将原本由自身承担的公共服务转交给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履行,以提高公共服务供给的质量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满足公众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花钱买服务、办事不养人”,这一契约化服务方式因权责清晰、灵活高效在不少地方广泛运用,成为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和财政支出方式的重要举措。

  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是政府采购的一部分,需要遵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对于购买主体和承接主体、购买内容和目录、购买活动的实施等有明确规定。但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存在“重购买、弱管理、轻评估”等现象,有的部门在购买服务时,对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缺乏科学论证,花冤枉钱的事情时有发生;有的部门购买服务后便当起“甩手掌柜”,缺乏有效监督,致使第三方服务走样缩水。

  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成效如何,不仅关系到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而且关系到广大公众的民生诉求。鉴于此,必须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积极建章立制,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在不断规范中稳步前行。

  其一,严格目录管理,明确购买禁区。按照规定,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和内容实行指导性目录管理,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分别制定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还规定了不得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的六类事项。因此,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不能随意,不能“想外包就外包”,而应严格遵照目录和负面清单划定的范围,不越界,不闯禁区。

  其二,公开透明运作,加强社会监督。和其他政府采购一样,购买第三方服务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让财政资金发挥最大效用,防止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和腐败行为。为此,应坚持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设定招标资质门槛、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强化惩处问责机制等措施,让政府购买服务始终在规则范围内运行、在阳光下运行。

  其三,完善绩效管理,保障服务质量。《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专门强调了政府购买服务“买得值”的问题,明确政府购买服务应当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定期开展绩效评价,并加强评价结果的运用。政府购买服务不能“一买了之”,应当建立健全绩效管理机制,倒逼第三方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