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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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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笔关键时刻的“救命钱”,可申请垫付

日期: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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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党报热线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杨 茜 通讯员 孟 靓

  

  本报讯 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遇到没钱支付抢救费怎么办?如今,在海宁,市民可以登录“浙里办”App,输入“浙里垫付”,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了。海宁也是全省的首个试点县(市)。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救助专项基金,是关键时刻的“救命钱”。2008年,海宁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海宁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启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并于2020年融入财政数字化改革大潮,通过数字赋能,实现了垫付申请“掌上办”“网上办”。

  随着当地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基金使用效益不断提高。据统计,去年,海宁共受理个人申请的垫付业务58笔,交警直接发起的垫付业务4笔,垫付抢救费用34笔,金额近400万元,较上一年增长近180万元。

  海宁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说,此前,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申请只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调研中,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发现,无法使用救助基金的非机动车伤亡事故在交通事故总量中占到了较大比例,并且非机动车事故对救助基金的需求也比机动车事故更为迫切。

  “主要是非机动车绝大部分没有保险、又不符合救助基金申请的条件,且驾驶人一般为经济能力较差的老年人、新居民等,更需要有资金保障伤亡人员的抢救。”该负责人介绍,针对这一实际情况,海宁市财政局联合海宁相关部门向上提交了在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中使用救助基金试点开展抢救费用垫付业务的申请。

  记者从海宁有关部门获悉,海宁已经获批全省首个非机动车交通事故抢救费用垫付试点县(市),从本月起接受群众相关申请。根据试行方案,可申请垫付业务的为海宁市域内发生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危重伤员产生的抢救费用,拟参照机动车事故垫付流程和比例开展。这也意味着,海宁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变大了,受益面拓宽了。原先仅限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可以申请救助基金,现在遇到非机动车交通事故,群众也可以申请,由此,让更多交通事故受害人能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