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 茜 通讯员 沈羽石
欠钱不还仅是民事纠纷?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4月6日上午,我市召开全市公检法打击拒执犯罪新闻发布会,通报打击拒执工作情况,公布8个典型案例,还发布了联合打击通告。
我市打击拒执犯罪情况如何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越说,去年,我市两级法院深入推进打击拒执专项行动,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275件295人,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120件128人,移送数、判决数同比增长122%和126%,其中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实刑的有31人,占比24%,持续保持依法严惩拒执犯罪的高压态势。
对于尚不构成拒执犯罪的,又该怎么处理?我市有关部门充分运用司法惩戒手段,共罚款13795人次、总金额2181.42万元,司法拘留8786人次,限制出国(境)1961人次,纳入失信名单17541人次。在拒执打击的强大威慑下,我市两级法院顺利腾空并拍卖成交工业厂房、商业用房、住宅等不动产561处(套),成交金额10.5984亿元;拍卖扣押车辆292辆,成交金额2789.28万元。
两条腿走路,才能更加稳当。加强打击拒执犯罪的同时,我市不断健全“自动履行为主、强制执行为辅”的长效机制,强化数智赋能打击拒执,建立起法院与公安、检察信息共享机制。去年,我市生效判决裁定自动履行率位居全省第三,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自动履行率位居全省第一。
针对拒执我市开启“新打法”
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挑战的是法律权威,破坏的是社会公正,突破的是道德底线,也是对当事人胜诉权益的极大损害。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专门发布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关于开展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联合通告,明确即日起我市法院、检察、公安将联合在全市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惩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等犯罪行为。
通告指出,凡在嘉兴两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在通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觉到人民法院如实报告财产,依法履行义务,不得实施规避执行、妨害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否则,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措施。
同时,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不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等13种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将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还专门公布了嘉兴两级法院执行线索举报电话,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相关违法犯罪线索,司法机关也将严格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