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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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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医院与药店打交道要把握好分寸

日期: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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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评论·融媒       上一篇    下一篇

  

  ■罗志华

  

  近日有患者反映,郑州市某公立医院开设由企业负责经营的非公益性药房。患者在该医院就诊后,医生开出药单,却让患者去院外的指定药房拿药。当地媒体调查发现,的确存在公立医院医生开药单,患者须到院外指定的经营性药店取药现象,目前已将相关情况上报。

  从当地媒体调查的情况看,涉事医院可能是在玩“下有对策”。2017年,全国所有公立医院取消了药品加成,让医院少了一大笔收入。但药店售药有利润,医院指定患者到特定药店买药并要求药店分成,甚至直接在医院附近开设营利性药店,这样的“变通”,仍可让医院赚取可观的药品利润。

  医院掌握着病源和处方等资源,药店深受“处方从哪里来”问题的困扰,两者容易一拍即合,共同架空药品“零加成”政策。为了阻止医院和药店暗通款曲,2020年2月,国家卫健委印发《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明确公立医疗机构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不得以任何形式开设营利性药店。新闻中这家医院的做法,很可能违反了这些规定。

  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民众对“医院开方、药店发药”现象,也不能一概反对。这是因为,药品“双通道”保障机制的建立,正是为了打破医院这个单一的药品保障通道,让药店保障对医院保障形成有力补充,确保患者能够及时用上药。倘若处方能够从医院顺利流转到药店,将能大幅提高药品的可及性,让患者获得更多便捷。

  当前,医院在处理与药店的关系时,有时会处于两难境地。医院和药店过于疏远,处方流转、药品保障协调等合作难以实施;两者走得太近,又有暗箱操作、利润分成等嫌疑。此外,医院缺少某种药品、某种紧缺药只是一两家药店才有,这是常事,掌握了信息的医生若选择不告知,患者可能无药可用,若告知患者,又有“指定”之嫌。

  尤其要看到,职工医保门诊改革已全面实施,门诊用药可以按比例统筹报销,使得门诊处方带上了更丰厚的医保福利,“含金量”显著提升。在此背景下,假如门诊处方不能顺利流转,医院与药店的关系处理将面临更加复杂的局面。

  医院如何与药店打交道,不仅需要医院认真作答,医改部门乃至全社会都有责任寻找最佳答案。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就此出台详细的规则或指引,帮助医院精准把握分寸,既要避免医院绕道药店赚钱,也要防范医院消极应对处方流转和药品“双通道”保障等医改政策。只有清晰划定行事边界,方能让医院在处理药品相关事宜尤其是与药店的关系时,既能顾及医改大局积极作为,又不会带着私心乱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