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高昱雯 通讯员 朱张昱
本报讯 近日,南湖区人民政府正式印发《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城市更新搬迁项目购房补贴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旨在进一步完善南湖区城市更新搬迁补偿安置方式,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的安置需求,解决居民实际住房需求,提高搬迁安置工作效率。
购房补贴俗称“房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广受社会关注。此次南湖区出台的“房票”政策适用范围、补贴标准、使用方法如何?昨天,记者采访区住建局房屋征收管理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就群众关心的这些问题进行解读。
“从适用范围看,南湖区辖区范围内生效的2022年城市更新搬迁项目(住宅、商业)房屋搬迁对象本人或配偶,均可按照《办法》规定享受购房补贴。”该负责人说。
针对被搬迁居民选择不同的安置方式,分两种情况:一是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在搬迁协议规定时间内腾退且在限定时间内购买南湖区行政区域内(含建制镇,不含长水街道、城南街道)的新建或二手商品住房,方可享受购房补贴;二是选择产权调换住宅安置用房方式的,在搬迁协议规定时间内腾退即可享受购房补贴,其选择的产权调换住宅房屋作为购房补贴房屋。
《办法》明确了“房票”的适用对象。购房补贴只能由符合购房补贴适用范围的搬迁对象本人或配偶按规定缴纳契税后申请领取,被搬迁房屋为多人共同共有(即搬迁对象为多人)的,其中部分权利人申请领取购房补贴,需提供其余权利人放弃购房补贴的书面承诺,但购买或产权调换的新房仍维持原共有关系不变的除外。
对于大家最关心的补贴标准,区住建局征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生效搬迁对象购买新建或二手商品住房,又或选择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的,所缴纳契税金额,均可按照《办法》规定获得相应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3万元。”
该名负责人给记者直观罗列了一张“房票”补贴表:生效搬迁对象购买新建或二手商品住房和生效搬迁对象选择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的,所缴纳契税金额10000元(含)以下全额补贴;10001元至12500元一律补贴10000元;12501元至37500元补贴80%;37501元以上最高补贴30000元。
特别提醒的是,搬迁对象选择货币补偿并在协议搬迁入户调查公告发布之前或2023年7月1日0时(以网签备案合同时间为准)之后购房的,不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的申领时间为符合购房补贴适用范围且搬迁项目生效三个月后。搬迁对象选择产权调换住宅房屋的,搬迁对象应在安置房屋交房并按规定缴纳契税后申领购房补贴。
搬迁对象凭购房补贴申请书、补偿协议、购房合同、购房款发票、契税完税证明等,至搬迁实施单位处领取购房补贴款。同时需要提交购房补贴申请书,搬迁协议复印件,户口簿相关页复印件,网签备案合同复印件,购房款发票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022年,南湖区排定的外贸宿舍区块、枫杨区块、百花区块协议搬迁全部交出100%签约答卷,从根本上改善了这些区块内居民的居住环境,加快城市品质提升。在此基础上,南湖区又出台暖心“房票”政策,进一步保障了广大协议搬迁居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