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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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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振消费信心重在打通堵点消除痛点

日期: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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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评论 融媒       上一篇    下一篇

  

  ■劳 利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在全面促进消费、着力扩大内需的大背景下,维护消费者权益显得更加重要和迫切。中国消费者协会日前确定,2023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主题为“提振消费信心”。

  消费是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拉动力之一,最终消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连续11年保持在50%以上。但疫情暴发后,消费市场受到很大影响,消费信心出现一定程度波动。随着疫情“乙类乙管”政策落地,消费市场正在发生可喜变化,餐饮住宿、文化娱乐、旅游出行等生活服务消费复苏明显。

  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消费信心的恢复与提振,既要让消费者有稳定的就业预期和收入增长预期,增强消费的底气,也要不断优化消费环境,打通堵点消除难点,让消费者安心、放心、舒心地消费。

  近年来,不时看到一些不利于提振消费信心的现象。这当中,既有价格虚高和缺斤短两问题,也有各种霸王条款、格式条款违法违规问题;既有酒店住宿爆满导致订单不履约问题,也有景区在人流量大增情况下管理缺失问题;既有直播带货中出现的种种乱象,也有预付式消费中出现的种种难题,还有大数据“杀生”“杀熟”等屡禁不止的问题。从提振消费信心入手,将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促进消费需求和供给高水平对接、化解消费难题推动消费提质升级作为关键环节进行破题,已是当务之急。

  打通消费者需求升级与生产者消费供给对接不畅的关键堵点,是提振消费信心的“定盘星”。通过鼓励技术创新应用和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丰富多层次、多元化商品和服务供给;释放新型消费潜力,推动线上购物、线上教育、线上办公、线上娱乐等新型消费,同时引导绿色健康消费。此外,要加快发展数字技术的应用,更好地用创新来引领消费市场供给。

  加快消除漠视消费者权益突出问题的新旧难点,是提振消费信心的“方向标”。通过制定、修订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密切相关的重要法律法规以及创新产品、新兴服务等相关标准,不断提升立法立标效果;针对直播带货、预付式消费、大数据“杀熟”等问题开展务实研究,整治有损消费信心的行为,推动相关制度不断完善;围绕加快消费提质升级开展智能化产品、养老产品、婴幼儿产品等比较试验,为消费者选择优质产品提供参考依据……这些工作都需要以点带面同步推进。

  发挥消费引领作用是畅通经济良性循环体系、构建稳定增长长效机制的必然选择。只有打通堵点消除痛点,才能充分激发消费信心,为经济长期健康发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