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法有变化!住宅建筑面积计算新规已实施
日期:03-14
■见习记者 沈 婷
本报讯 对于绝大多数购房者而言,都认为买房要买个放心,要把账算得清清楚楚。浙江省《关于调整〈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和竣工综合测量技术规程〉有关技术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于近日实施,对涉及层高、阳台的建筑面积计算和出挑部分下部空间的建筑面积计算进行了优化。
根据《通知》,住房面积算法主要有三点调整:结构层高或斜面结构板顶高度小于2.2米的建筑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封闭式阳台,按其外围护结构所围空间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不封闭的阳台,按其外围护设施所围空间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建筑面积;建筑出挑部分的下部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
这三点调整对应到市民所熟知的房屋结构上,就是分别针对阁楼、阳台、露台。也就是说,阁楼、地下室等层高小于2.2米的不计入建筑面积;封闭式阳台全计入建筑面积,不封闭阳台计入一半;露台、门厅、雨棚等下部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据悉,《通知》适用于2023年3月1日之后出让(或划拨)的国有建设用地上的建筑工程项目。
《通知》对于房地产开发和消费者购房等方面会否产生影响?嘉兴南湖学院副教授张建华认为,这使各类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有了更明确、更透明的权威性计算标准。“在过去,对于结构层高不足2.2米的建筑空间计不计入建筑面积,没有明确的标准规范,容易滋生开发商‘偷面积’等乱象,新规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这种情况。”对于消费者而言,这使得他们对建筑面积不再停留于模糊的概念,而是知道自己买房的每一分钱花在什么地方,引导其明白消费、放心购房。
“新规对开发商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商品房设计阶段,开发商为了提升市场竞争力,将促使他们按照新规进一步去优化户型设计,最大限度满足消费者的生活空间需求。”张建华认为,像阳台建筑面积的调整,未来楼市封闭阳台的项目可能会有所减少,但是在商品房工程验收合格之后,消费者仍可自行决定要不要封阳台;像出挑部分下部空间建筑面积的调整,比如单体别墅门厅出挑的下部空间不计入建筑面积了,对开发商来说有更合理的户型优化空间。
值得注意的是,3月3日,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市本级202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共27宗招拍挂出让商品住宅用地。南湖区计划出让商品住宅用地12宗,秀洲区5宗,经开区10宗。此27宗地块将根据新规计算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