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南湖区 新春汽车消费节启幕
日期:02-21
■记者 徐亦为 通讯员 张炳林
本报讯 记者从南湖区发改局获悉,2023年南湖区新春汽车消费节活动已于2月18日启动,面向消费者发放500万元汽车消费券,以进一步深挖汽车消费潜力,引领居民消费结构升级。
本次汽车消费节活动时间为2023年2月18日至2023年3月31日,分为本人购车、配偶购车、个人以公司名义购车三类。有购车意愿的消费者需在活动报名界面正确填写好相关信息,包括抢券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有效手机号码,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2张照片。若以公司名义购车用户,勾选“个人以企业名义购车”,正确完整填写购车公司名称(请不要误填购车4S店)及上传购车公司营业执照。
本次汽车消费券共分三轮发放,其中购车开票金额(裸车价)30万元(含)以上可享受10000元消费券;20万元(含)至30万元可享受8000元消费券;10万元(含)至20万元可享受6000元消费券。营运性车辆不享受消费券。
需要提醒的是,消费者需在消费券有效期内,选择购车4S店,上传购车发票(首次开票时间须在2月18日至3月31日之间)即完成“消费券使用”,并需确保购车发票中信息与系统所填信息一致且真实有效,否则将无法领取补贴。若购车发票在抢券人配偶名下,需补充配偶姓名、身份证号码并上传身份证及结婚证照片。4月15日前,消费者需上传整套购车资料(包括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居民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相关银行信息等)。消费券过期未使用即被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