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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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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保证金转罚金” 数字监督机制

日期: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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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10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谢梦骑 通讯员 杨晓伟

  

  本报讯 “1月3日,已有6起刑事案件保证金折抵判罚罚金。”昨天,记者从南湖区检察院获悉,通过构建数字监督模型,区检察院打造“保证金转罚金”数字监督机制,助力法院对512名罪犯执行财产刑,执行到位资金224.73万元。

  早在2019年,南湖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发现,一些判决已生效的刑事案件中,有的罪犯因不了解取保候审保证金性质等原因,在诉讼程序完结后,未到侦查机关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保证金长期滞留公安机关账户。与此同时,同一罪犯因无经济能力或逃避执行,未向法院全部缴纳判罚的罚金。

  “如果在取保候审保证金和判罚罚金之间建立直通渠道,那么既可清理滞留在专门账户中的保证金,也能大幅提升财产刑执行及监督效果,维护司法权威。”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为此,南湖区检察院研发“保证金转罚金”数据比对软件,向法院、公安机关调取近年的未执行财产刑和未退还保证金数据,并与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筛选核实符合条件的罪犯,协同公安机关和法院完成保证金划转罚金工作。

  在不断地探索实践中,南湖区公检法三家出台了《加强刑事案件财产性判项执行工作的规定》,建立了犯罪嫌疑人签署《财产性判项履行承诺书》、财产刑履行情况公检法互通、保证金折抵罚金公法协同及检察同步监督等制度,“保证金转罚金”常态工作机制逐步形成。

  近年来,南湖区检察院对“保证金转罚金”数据比对软件进行改造升级,精心打造了包括“保证金转罚金”功能在内的“智慧刑执监督系统”,该系统采用开放式的数据比对定义模型,能将不同领域的检察官办案经验转化为系统数据分析规则,实现了监督线索的大数据挖掘和可视化生成,逐步实现了检察监督的蝶变跃升。

  得益于“保证金转罚金”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拓展罪犯可执行财产线索来源,南湖区检察院近期还尝试与政府部门协作,通过归集养老金、公积金等各类数据,实现多种财产类型转罚金的做法。接下来,南湖区公检法部门还将建立犯罪嫌疑人(罪犯)财产档案,在刑事判罚和刑罚变更中实现精准裁判,以减少或杜绝后期因财产转移等原因造成司法执行不到位问题,维护司法权威,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