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徐 翊 冯思家
资料图片由南湖区应急管理局提供
今年春节期间,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结合嘉兴市“双禁”工作,南湖区应急管理局对全区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了全覆盖专项执法检查,既有效防范了烟花爆竹各类安全事故,又规范了烟花爆竹行业管理,为广大群众营造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明确目标责任 强化安排部署
前期,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层层落实领导责任,确保职责清晰,责任到人,认真组织开展好此次烟花爆竹专项检查工作。经过摸排调研,区应急管理局专门制定出台了《南湖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并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烟花爆竹专管员为骨干的专项检查组加以推进,在面上形成了执法检查的巨大声势。
“烟花爆竹零售点是行业监管与执法检查的重点,我们对全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特别对在县、区交界乡镇贩卖非法烟花爆竹的行为予以重视,要确保此次执法检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南湖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认真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当事人签字,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下达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对超量储存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和经营户,要求停业整顿;对拒不执行监察指令、隐患不整改或改正不及时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加大对非法违法经营、储存、运输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
针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分布较为零散的现状,南湖区迅速激活跨区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周边地区安全监管的信息联享,协调沟通周边区域共同开展对烟花爆竹的联防联管。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周边地区外来非法烟花爆竹和异地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及时做好沟通并制定措施。1月21日,南湖区在对烟花爆竹零售摊点进行执法检查中发现了一处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无证),在当地派出所的配合下,当场对该非法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了处理。
在检查过程中,区应急管理局叮嘱烟花爆竹销售门店负责人,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在正常生产经营的同时,要严格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二要压紧责任链条。在烟花爆竹的存储、运输、销售等环节,落实人防、物防等各项防范工作措施,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安全无事故。三要强化隐患自查。针对此次检查出的隐患,要举一反三做好自查自纠,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确保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铁腕执法检查
确保取得实效
“不能只用一层纸垫在下面,到了下雨天,烟花受潮后会有安全隐患,热散不出就容易自燃,非常危险。”1月23日,在大桥镇云东村,检查人员对照《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表》,认真排查零售场所安全条件是否达标、是否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是否超量储存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进行登记建档、逐项整改销号,并实行安全承诺制度,做到不安全不承诺、不承诺不经营。
“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生意特别好,我们的烟花爆竹是从正规渠道进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合法经营,定期检查灭火器,消除安全隐患。”新丰镇烟花爆竹销售点店主李林伟说。1月15日至2月7日期间,区应急管理局对全区范围内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共出动车辆65次,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点100多家次,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处理决定书20份,立案调查7起。
据统计,今年春节前后,区应急管理局共查获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30余箱;查处未经许可经营烟花爆竹制品3起,已移交南湖区综合执法局处理,目前3起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此外,南湖区积极开展烟花爆竹专项宣传活动,共出动358人次,入户宣传687户,投放LED屏宣传38个,悬挂宣传横幅27条,出动流动宣传车39车次,张贴宣传通告材料199份,发放致市民的一封信、倡议书11867份。
在巡查执法方面,南湖区共出动执法力量211人次,检查点位107个,在执法过程中深入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规,同时鼓励市民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非法储存、运输、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此外,区应急管理局广泛宣传有奖举报制度,积极引导群众遵纪守法、文明燃放,自觉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坚决抵制非法销售、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下阶段,区应急管理局将继续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顿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秩序,从严查处违法生产、销售、购买烟花爆竹行为,增加企业违法成本,并督促企业加强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以安全标准化建设为载体规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全员参与隐患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保障南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