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绍桐
吃饭,是小事,谁不天天吃饭?但吃饭,又是大事,否则怎有“民以食为天”的说法?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的记忆中,吃饭,还真是个大事。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我尚年幼,父亲赋闲在家,没有收入,只靠母亲微薄的工资维持生活。小小年纪的我,天天看家中米甏,有米,就不愁今天没饭吃。
学生时代,我曾经一口气吃下七碗和青菜、毛豆、南瓜一起煮的糊涂面,午睡醒来又吃下带回寝室的一碗糊涂面。如果下午有劳动课,中午就蒸十二两(合现在七两半)米和黄豆混合的饭,才不至于劳动时肚子饿。同寝室的同学,一次回家带来自家种的包心菜和蚕豆瓣,分给室友们。大家把包心菜、蚕豆瓣和米加少许盐一起蒸,这饭又香又糯,好吃极了!
为了能吃饱,人们没少想办法。当时的居民食堂里,想了一种办法,提高出饭率。煮好的米饭很蓬松,不黏在一起,同样半斤饭票打的饭,比平时多了不少。于时,吃的时候可以少吃一两二两。当时,确实觉得吃饱了,但不顶饿,还没到下一个饭点,肚子就饿了。不少人家就煮粥吃,一两米煮成饭和煮成粥,吃时的饱腹感是完全不一样的,但耐饥程度也不一样啊。人们除了用红薯、南瓜、玉米果腹外,那些花菜的叶子,特别是巨大的菜梗,本是扔掉的,因为煮熟后吃起来“粉糯糯”而得到家庭主妇的重视,舍不得丢弃;还有和美人蕉的根很像的蕉藕,尽管这东西吃起来一点也不软糯,但能填饱肚子,也就在饭桌上逗留过一段时间。油厂里榨花生油、豆油的渣饼,香喷喷的,能想法买到,和在粥里,好吃极了。
吃饭的多少,也成了衡量人身体是否好的标准之一。不说男子吃饭结棍,就是女子也一样,特别是农民、工人,不吃下去,繁重的体力劳动怎能胜任?多少年来,在人们心中,如果生了病,只要饭吃得下,这点病就不算是病,不会去就医——能吃得下饭,怕啥?
吾地吃饭时,父母要求小孩子不能浪费,碗中的米饭要吃得干干净净,如有一粒米饭掉落,哪怕是落在地上,也要捡起来吃下,老人一边拾,还一边说:“罪过!罪过!”那是对粮食的敬畏,对大自然的敬畏。
那时的吃饭,真是“吃饭”,很纯粹,“只管吃饭,不问啥菜”,咸菜是当家菜,素菜是主力军,肉和鸡是稀客。菜烧得都很咸,这样菜可以省着点吃,剩下的菜汤里盛些饭,拌一下就吃下去了。肉汤、鱼汤当然顶好吃,可惜不多,螺蛳汤既常有也美味,家中小孩子多的,往往抢要这个汤。
只有在春节时,才有比平时多得多的菜。尽管只能敲敲鱼头,看看大肉,这些硬菜要请客人吃的,但是水笋干和油豆腐还是可以敞开吃。这时小孩子们往往会“年饱”,眼睛里看得进,肚皮里却吃不下。
改革开放之后,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请人吃饭,其实是请人丰盛地吃酒、吃菜了。
(作者系退休小学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