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26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嘉兴日报

新能源汽车优惠价“缩水”引纠纷

日期:02-09
字号:
版面:第23版:民生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竺军伟 通讯员 柳绍峰

  

  本报讯 “前面跟我说买车能优惠9000元,我订金都付了,结果转眼又告诉我只能优惠3000元,这不是价格欺诈么!”近日,秀洲区高照消保分会接到市民徐女士投诉电话,请求消保分会帮忙维权。

  原来,前几天,徐女士在逛中关村广场购物中心时,看上了某汽车体验中心的一辆新能源汽车。在导购的热心介绍下,徐女士得知该车型目前正在搞优惠促销,购车可以直接优惠9000元,徐女士非常心动,当场支付了5000元订金,也签订了购车合同。

  不过令徐女士没想到的是,她很快就接到了该汽车体验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工作人员称由于之前工作失误,导购弄混了不同车型的优惠政策,徐女士所购的车型只能优惠3000元。对此,徐女士认为商家这种行为属于价格欺诈,且双方签订了正式合同,因此徐女士要求商家按照合同价格提供车辆,而商家表示不能接受。双方争执不下,徐女士只好请消保部门帮忙维权。

  高照消保分会工作人员接到徐女士的投诉后,迅速与徐女士一起来到该汽车体验中心了解情况。在现场,商家负责人表示徐女士反映情况属实,该负责人也拿出了关于不同车型优惠力度的相关资料,不过商家依然坚持己见,不同意徐女士的要求。对此,高照消保分会工作人员在调解中向商家阐明,此次纠纷完全是由于商家工作人员的失误导致,按照相关规定,商家理应积极履行合同义务,如确有原因不能履行的,也要积极与消费者进行调解,取得消费者的谅解。

  在高照消保分会工作人员调解下,商家最终提出了和解方案,即该车型在优惠3000元的基础上再优惠1000元,并赠送两次保养。对此,徐女士也同意了该和解方案,此次消费纠纷最终得到圆满解决。

  鉴于该起纠纷,高照消保分会相关负责人提醒商家,近期,新能源汽车消费市场价格变化频繁,各类优惠政策层出不穷,商家要加强员工培训,及时通知各类优惠政策变动情况,并且最好能在店内显著位置放置相关优惠政策的介绍,方便消费者及时准确地了解各项优惠政策,从而避免出现类似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