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区发布2022年 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
日期:01-06
■记者 张佳丽
本报讯 日前,南湖区生态创建办组织评选了“2022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十件大事”,涵盖污染防治、生态创建、低碳建设等方面,既具有鲜明地方特色,又凸显绿色发展亮点,是生态环保工作聚力攻坚、管服并举的生动诠释,也是人民群众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的集中体现。
这是一份来之不易、令人自豪的生态答卷:2022年,南湖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示范区、蝉联美丽浙江建设考核优秀区、获评全省首批全域“无废城市”,生态环境风险持续化解、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污水零直排”覆盖进一步扩大、“碧水河道”建设成效显现、大气颗粒物污染有效防治、无废系统建设全面推进、绿色低碳示范效应初显。
2022年,南湖区紧紧围绕生态示范创建和美丽南湖建设目标,全面推进“三五共治”,持续提升环境治理能力,坚定走好绿色发展之路,“生态绿”成为南湖最靓丽的“底色”。2023年,南湖区将重整行装再出发,全力争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南湖的蓝天碧水净土接续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