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动“出手”被罚 法官调解化“结”
日期:02-10
本报讯(谢娇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周越)近日,西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不仅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还修补了双方同乡好友之情。
2024年9月的一天,王某与孙某因行车纠纷发生口角,孙某打了王某一耳光,公安机关对孙某的行为作出了拘留2日的行政处罚决定。原告王某在医院治疗后,将孙某诉至法院。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王某作为原告在诉讼中提出了明确的赔偿请求,包括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共计1万余元,并要求孙某道歉。在审理过程中,双方情绪较为抵触。法官考虑到二人为老乡,既要解法结,还要解心结,如果一判了之,双方矛盾只会更加激化。法官决定主动采取调解的方式介入处理。
调解中,法官耐心地向原告王某解释了诉讼中可能涉及司法鉴定及其费用构成、鉴定所需的时间等关键信息,帮助原告更全面了解整个诉讼进程。对二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引导双方当事人换位思考,敞开心扉、解开心结。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逐步缩小了双方在赔偿问题上的分歧,最终孙某当庭向王某支付2600元赔偿款,作为对王某所受损失的补偿,并真诚地向王某道歉。二人在法庭的见证下,自愿达成了和解,为这起纠纷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