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攀枝花川发龙蟒新材料有限公司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20万吨/年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方案设计调整(2)”总平面布置图进行重新公示。
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一)《攀枝花日报》(仅对文字部分)。
(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
(http://zgj.panzhihua.gov.cn/)。
(三)20万吨/年新材料项目一期项目现场。
(四)钒钛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期自登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者,请具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意见送达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钒钛高新区分局,且在法定时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公示期满,我局将依法办理该项目规划等相关手续。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钒钛高新区分局(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604室)联系人:张毓祥 王睿宇 魏福刚联系电话:0812-3351860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钒钛高新区分局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