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攀枝花市(银江镇)山水生态融合示范项目—东华山山地体育公园内配套商业设施建设项目”选址暨规划条件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公示如下。
一、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一)《攀枝花日报》(仅文字部分);
(二)攀枝花市东区政务中心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公示栏;
(三)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
(http://zgj.panzhihua.gov.cn);
(四)“攀枝花市(银江镇)山水生态融合示范项目—东华山山地体育公园内配套商业设施建设项目”现场。
二、公示期限
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8日(30个自然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
公示期内,涉及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建设有异议者,请具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意见送达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
联系人:冉孟佳 张强 联系电话:0812-2246632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区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