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6月12日合伙人会议决议,设立人决定解散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债权人或委托人可以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向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或协商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处理。 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 2024年6月13日
根据2024年6月12日合伙人会议决议,设立人决定解散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债权人或委托人可以在本公告刊登之日起7日内,向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申报债权或协商未办结委托事项的处理。
四川南商律师事务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