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周昌明,身份证号510422196308117617,家庭地址:四川省盐边县红格镇街道200号附66号,于2024年5月16日9时45分,驾驶川DD66306小型普通客车,从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到红格镇假日酒店从事非法营运,被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查获,经交通执法人员批评教育,使我认识到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本人在此登报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 承诺人:周昌明 2024年5月23日
本人周昌明,身份证号510422196308117617,家庭地址:四川省盐边县红格镇街道200号附66号,于2024年5月16日9时45分,驾驶川DD66306小型普通客车,从攀枝花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到红格镇假日酒店从事非法营运,被攀枝花市交通运输局查获,经交通执法人员批评教育,使我认识到非法营运的危害性,本人在此登报承诺:今后不再从事非法营运。
承诺人:周昌明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