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四川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对“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废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方案设计总平面图进行公示。
公示方式及公示地点:
一、《攀枝花日报》(仅对文字部分)。
二、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zgj.panzhihua.gov.cn/)
三、攀钢集团(攀枝花)钛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废盐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现场。
四、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钒钛高新区分局公示栏(攀西科技城商务中心一楼大厅)。
公示期自登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涉及该项目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对该项目方案有异议者,请具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将书面意见送达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钒钛高新区分局,且在法定时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公示期满,我局将依法办理该项目规划等相关手续。
通讯地址: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钒钛高新区分局(攀枝花钒钛高新区管委会604室)
联系人:张毓祥 王睿宇
联系电话:0812-3351860
攀枝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钒钛高新区分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