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格美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经本公司股东决议,拟对本公司股权进行转让。为了对公司债权人和股权受让人负责,请本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首次刊登之日起六十日内(即2024年3月30日之前),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现就有关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债权人包括但不限于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经济组织等;
二、所需提交的债权申报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债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债权人为法人等,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载明债权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债权人债权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具体内容的债权申报书,该债权申报书应有债权人签章。
3.债权人债权形成所依据的合同、协议、相关单据凭证等债权证明材料。债权人应提供上述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前来以供核对。
4.债权申报经办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公司财务):顾鸣 杨绍丽
联系电话:13730631535 13419338163
申报地点(公司办公地):红格镇昔格达村委会四楼
鉴于本次股权转让所涉股权对应的出资是认缴,为了避免逾期申报的债权,对债权清偿产生不利后果(不能清偿或不能全部清偿),请债权人按照公告,尽快申报债权。
公告方:攀枝花格美达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