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命名第六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日期:01-04
本报讯(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彭春梅)近日,中共攀枝花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第六批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通知》,命名西区陶家渡街道、市文广旅局、市第一小学校等116家单位为第六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至此,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达到385个。
据了解,此次命名的第六批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中,示范机关42家、示范乡(镇)12个、示范街道2个、示范社区9个、示范村18个、示范企业5家、示范学校7所、示范医院7家、示范宗教活动场所2个、示范连队2个、示范景区2个、示范家庭8个。
《通知》要求,被命名的示范区示范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不断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交流交融,提升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坚决防范民族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提高做好民族工作的本领,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提质增效。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旗帜,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全面领导,广泛动员各族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伟大事业,争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模范。全面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工程,不断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涌现出一批创建成效突出、群众认可、示范推广意义强的先进典型。
截至目前,全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区)5个、示范单位61个,省、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基地11个,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385个,全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16个,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助推攀枝花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发挥着示范引领作用,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奋力谱写攀枝花发展新篇章贡献民族团结进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