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12 月 20 日至 22 日召开
日期:12-12
本报讯(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肖憶)12月11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十五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正富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12月20日至22日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忠杰、刘元海,副主任周治端、罗军、谭兴忠、吕小平出席会议。
主任会议建议,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传达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肖捷来攀调研指示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精神、四川省直接选举人大代表述职月现场观摩活动暨工作交流座谈会精神;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的报告、关于攀枝花市“2023服务业发展年”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关于攀枝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对部分被审计单位2022年度整改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关于我市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审议集中废止《渡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坚决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继续整顿社会治安的决议》等38件规范性文件的议案、《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市人代会筹备工作有关事项、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其他事项。
主任会议还研究讨论了《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修正草案)》《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修正草案)》,听取了《攀枝花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攀枝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报告,决定提交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攀枝花市2022年决算和2023年1至6月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攀枝花市2022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有关情况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