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选择权利告知书送达公告
日期:11-18
林是舟、林世辰、黄攀、王志城、黄俊豪等户:
仁和区人民政府在沙沟片区城市有机更新项目房屋征收过程中,已委托区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征收部门和征收实施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对你们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攀枝花大道南段1924号的房屋开展征收安置补偿工作。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选择权利告知书》,现请你们自公告之日起40日内持房屋权利的合法证明材料到区土地储备中心国有土地征收股办公室(攀枝花市仁和区仁和镇仁和街216号)(联系人:周远东,联系电 话 : 15281222467、08122912076)领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补偿选择权利告知书》,逾期视为送达。若你户在指定期限内未在四种安置补偿方式中选择其中一项,以及逾期不作出选择决定或选择不明确,我方无法代你户选择产权调换房产的位置、户型,仁和区人民政府将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按照货币补偿安置方式对你户作出相关补偿决定。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