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取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情况报告决定10月下旬召开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
日期:10-08
本报讯(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车东洪)10月7日,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黄正富主持会议。会议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情况的报告,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10月下旬召开。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忠杰,副主任周治端、罗军,秘书长陈建新出席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张勇列席会议。
会议认为,自社会保险法实施以来,在市委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法律法规,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更多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充分展示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为民服务宗旨的担当作为。截至2022年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1.67万人,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10.72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27.43万人,2022年支出社会保险待遇127.61亿元,各项社会保险运行整体平稳,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保障到位,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会议强调,要多措并举实施好社会保险法,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试验区贡献力量。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增强社会保险参保意识。要加强统筹力度,切实做到保费依法征缴。要优化管理服务,提高社保经办能力。
会议决定,市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10月下旬召开,建议会议议程为: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相关会议精神;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2023年市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告、区域优质教育中心建设情况报告、区域医疗健康中心建设情况报告、贯彻实施《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情况报告、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草案),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