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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1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攀枝花日报

攀枝花市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告知书

日期: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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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2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一、对象范围

  1.攀枝花市参保单位2022年度参加失业保险足额缴费满12个月,且无历史欠费。

  2.参保单位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参保单位不属于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列入出清名单的僵尸企业、工商注销(吊销)单位。

  4.参保单位不属于劳务派遣单位(专项整治期间,暂不纳入)。

  5.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虚拟参保单位、征地项目。

  二、返还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

  2.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3.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即按60%返还。

  三、办理方式

  1.免申即享

  通过大数据比对获取企业名单,初筛合格的单位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后续流程办理,为确保精准发放,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条件的参保单位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或到失业保险经办服务窗口对单位基本信息、符合规定的银行账户信息、返还金额、联系人及电话号码等信息进行确认。

  初筛不合格的单位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在政策规定期限内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复核。

  2.自助申请

  参保单位可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现场申请,也可登录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法人服务”栏目中进行申请。

  (1)网站搜索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网上办事大厅登录,或输入网址:https://scejy. sc91.org.cn/terminal/pc/index.html

  (2)进入“法人服务”栏目。

  (3)选择稳岗返还申请,在线办理。

  (4)“免申即享”中信息确认。

  四、受理期限

  业务受理期限截止2023年12月31日。即2024年1月1日0时前未完成申请、确认的参保单位,视作自愿放弃申请稳岗返还,并不再审核和发放。

  五、资金使用范围

  单位收到稳岗返还资金后,主要用于缴纳社会保险费、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六、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市本级

  联系电话:3378073、3359922、3334838

  联系邮箱:pzhsybx@sina.com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三线大道69号攀枝花市政务服务中心B305窗口或攀枝花市东区攀枝花大道东段512号劳动大厦106室

  东区

  联系电话:2227173

  联系地址:东区政务服务中心29号窗口

  西区

  联系电话:5566544

  联系地址:西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28-29号窗口

  仁和区

  联系电话:2905723

  联系地址:仁和区政务服务中心21号窗口

  米易县

  联系电话:8170245

  联系地址:米易县政务服务中心308办公室

  盐边县

  联系电话:8655283

  联系地址:盐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2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