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贺冉婕 方文斌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周越)8月30日,西区检察院把公益诉讼案件听证会搬到申请人“家门口”,在米易县得石镇大田村召开了一场有温度的公益诉讼听证会。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刘文娟主持,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益心为公”志愿者等参与听证。
据检方介绍,曹某利用非法制造、持有的枪支非法狩猎“三有”野生动物共计27只,物种总体价值为7880元,其行为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平衡。西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时认为,曹某应履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曹某反映其家庭经济困难、身有残疾,无力支付生态损害赔偿款。检察官经审查,决定在全市率先探索以“劳务代偿”方式赔偿野生动物经济价值。
听证会上,听证员围绕本案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以及劳务代偿方案进行了评议。评议一致认为,西区检察院充分考虑到了生态环境侵权人的实际困难,以“劳务代偿”破解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难题,既符合“谁损害,谁赔偿”的环境立法宗旨,又达到了生态环境替代性补偿和警示教育的目的,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能动履职、人民至上的情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