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陶泓霖 记者 刘鲲)记者近日从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持续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2023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情况跟踪督办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以“四个导向”为基本原则、“四个专项行动”为主要任务,不断提升辖区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更高水平生态惠民、生态利民。
“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和责任导向,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以经济绿色转型为引领,推动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东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照整改工作方案,东区将切实纠治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解决群众身边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同时,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区级职能部门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着力构建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东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东区将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开展相关行业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排查整治提升行动,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单位、目标、措施和时限,从严从实抓好问题整改。从现阶段起,集中力量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提升行动,通过加强城镇配套生活污水管网建设、提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能力、强化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日常运行情况监管等措施,切实提高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开展工业园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提升行动,补齐应急处置能力短板,依法严厉查处园区渣场、堆场、沟渠环境问题和企业违法排污行为,督促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切实筑牢绿色生态底线;开展侵占林地专项排查整治行动,针对毁林开荒、以康养名义侵占林地、违法占用林地开展种植等突出问题,制定排查整改方案,推动工作走深走实;开展生活垃圾收集处置专项排查整治行动,不断规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等各环节管理,强化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