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跟我个人没关系,但我还是愿意代为履行”
日期:06-15
本报讯(李卓恒 记者 刘鲲)近日,我市某铁矿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彭某主动拿出资金,在西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向申请执行人张某付清欠款,帮助原企业偿还了债务。
据了解,张某早年间为某铁矿公司长期供货,双方合作紧密、货资往来频繁。2019年,受经济环境和疫情影响,该铁矿公司订单急剧下降,资金链出现断裂,最终停止经营。因货款未能结清,张某将该铁矿公司起诉至西区人民法院,最终法院判决确认该铁矿公司欠张某货款及违约金20余万元。
判决生效后,该铁矿公司一直未能履行义务,张某向西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西区人民法院查明该铁矿公司已经停止生产经营,员工基本遣散,没有任何银行存款、资金、机器设备及厂房土地使用权等可供执行的财产。张某认可该情况,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3年,该铁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彭某主动找到法院,提出愿意自己筹钱了结此案。原来,虽然案件属于执行不能已被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但该公司以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彭某仍然会持续受到限制。4年间,该铁矿公司受案件影响无法融资、贷款,彭某本人也一直被限制高消费,无法乘坐飞机、高铁。
“这是公司欠的钱,跟我个人没有关系,但我还是愿意想办法履行。”随着当前经济环境不断回暖升温,彭某愈发想要了结案件并重新开办公司。可是,4年多的时间,让这笔欠款的罚息加上本金已经高达30余万元,彭某实在无力全部偿还。在此情况下,彭某求助西区人民法院找来张某进行调解,面对往日合作伙伴的诚意,张某同意以15万元了结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