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泾泾
从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初,意识形态就成为重点关注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意识形态的实践性体现在人的思维要在实践中得到检验和论证,通过现实生活得到映射,而不是主观的、意向的、束之高阁的抽象概念。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里进一步指出意识形态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观念的上层建筑或思想上层建筑,这种意识形态带有强烈的阶级属性,而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就带有资产阶级剥削的性质,因此只能依靠清算来批判资本主义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继而创立历史唯物主义,奠定了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主要形式。
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意义
意识形态是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是党和国家密切关注的重点工作,是关乎国家稳定,党的长治久安,弘扬中华民族主旋律的核心工作,是党建立以来持续关注的领域。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意识形态工作在党的执政过程中经历了不断的完善和发展,从确立指导地位到领导权的掌握再到形成根本制度,进而落实工作责任制,是意识形态工作逐步落地生根的具象化,也是意识形态工作重要地位的展示。
网络信息技术的革新为全媒体的爆发式发展提供了技术支撑,从电视、网络、电信、电影、广播等多种媒介形式实现了对受众的资讯全覆盖,使得受众在任意时间和地点接收资讯成为常态。全媒体技术不仅是视听触觉感官的平面接收,更深度发展为3D全息的立体接收,强化了信息资讯的最佳传播效果,在网络覆盖前提下基本上能实现全时在线,即时传输。全媒体的发展为信息资讯的传播提供了便利,与传统媒体信息传播存在时间差相比,更便捷高效,缩短了时间和空间的距离。在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局势下,意识形态是党的极端重要工作,意识形态工作与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网络舆论、网络安全等领域息息相关,尤其与网络密不可分。截至2022年6月,我国网民规模达到10.51亿,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4.4%,互联网视频用户规模高达9.94亿人。基数庞大的互联网用户的网络体验充斥着各类意识形态的侵蚀,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带来了诸多风险。
全媒体体系下的意识形态境遇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进步和全媒体时代的迅速扩张,意识形态工作受到了严峻复杂的考验。全媒体时代的开放性为受众带来了便捷的体验感,也为意识形态安全埋下了隐患。受众一方面享受网络技术革新带来的红利,时效性得到有效提升;另一方面网络信息漫灌式传播背后的价值观和理论观点,在无形中塑造了受众的价值体系,对意识形态的构建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
全媒体时代的意识形态入侵。传统媒体的时效性决定了覆盖范围具有有限性,在信息筛选后,传播的议题影响力主要集中于收听收看或阅读对象,其他人群接受影响小。意识形态以传统媒体为媒介,传播范围小,影响对象数量相对较少;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网络信息呈井喷式传播,随意一个话题在各种因素的催化下极有可能成为全民讨论的热门话题,从而将意识形态裹挟其中,将话题引向与主流意识形态相悖的境地。另外,视频技术的迅猛发展,使得影音视频和直播广受关注,受到影音视频持续性的视觉冲击,对树立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有较大的影响。
碎片化阅读下的信息大众化。全媒体背景下的阅读方式不同于传统阅读,阅读方式快餐化、阅读时间碎片化。集中整片时间阅读的机会少,常见利用间歇时间快速获取信息资讯,充分利用了信息短平快的特点。随着社交软件全民化移动设备便捷化发展,阅读碎片化趋势加强。在大数据的计算下,根据用户喜好精准投放信息,使得用户在短时间内接收到相关话题的全部或周边信息,有利于对单一问题的全面分析,从时间和空间上看有其独特优势。其弊端集中表现在深度、广度和精准度存在不确定性。全媒体时代以流量为王,为博取流量和用户关注,常以能瞬间抓住眼球的标题、图片、热门话题吸引用户,追求的是点击量和关注度,但信息质量良莠不齐,平台仅审核是否合法合规,意识形态的管控不突出,存在夹带“私货”的情况。
负面情绪带入中的预期感染。意识形态往往与时事热点挂钩,时事热点情绪极易被放大,影响范围广。负面信息的情绪传递速度快、影响持久,容易引发舆论争议。以女子吃宵夜被几名男子猥亵遭受无故殴打为例,该案被重点关注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群众对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没有期待,并将自己置于受害人的位置对能否逃脱提出合理怀疑,在网络上形成对周边环境安全的质疑。
重大事件信息披露时效低下。重大事件从发生到酝酿成为网络热点时间短,而各行政部门因处理方式和流程不同,所用时间长短不一,但网络舆情的爆发则要求行政部门在短时间内给予公众情况说明。全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速度是传统媒体的数倍,重大事件信息的披露较之利用传统媒体进行说明的时间更紧迫,越早披露效果越显著,受舆情影响更小。
全媒体意识形态的强化途径
全媒体视角下的意识形态安全所涉范围广,表现更隐蔽,影响更深远。网络作为全媒体时代的重要战场,已成为影响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的重要因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指出,“高度重视传播手段建设和创新”“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因此可从以下方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一是完善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增强网络用户法律意识。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是新时代法律重点规范的领域,由于法律法规的制定滞后于网络发展,网络新兴事物没有特定法律加以约束,出现多种网络安全问题。截至2022年6月,遭遇个人信息泄露的网民比例最高为21.8%;遭遇网络诈骗的网民比例为17.8%;遭遇账号或密码被盗的网民比例为6.9%。网络各平台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漏洞,需加紧网络相关领域的立法活动,增强网络用户的法律意识,合理合法上网警惕各类网络风险。在此背景下,意识形态领域的安全也存在较大隐患,因此网络管理法规的制定要着重考虑意识形态安全排查。
二是坚守传统意识形态阵地,推进新旧媒体融合发展。意识形态不仅是一种严肃的科学理论,更是一种人的思维实践和生活的反映,理应将这种刻板的形象转变为接地气多元化的,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多样的意识形态宣教方式。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覆盖范围扩大,传统媒体的影响力逐渐降低,新兴媒体的优势愈发突出。意识形态的发展应当利用新媒体的特点,遵循传播规律,积极占领新媒体的话语权限,主动融合新旧媒体的优势,使主流意识形态的声音传播更广更远。
三是加快搭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拓展载体延展性辐射纵深性。全媒体传播体系的构建对于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要依托全媒体体系的构建,不能仅局限于技术支撑、内容建设,以及管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其中,要着重关注全媒体体系在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重要作用,从宣教方式上看,全媒体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播载体,在考虑受众接受程度的基础上创新宣教方法,改变宣教刻板的固有形象,使受众乐于接受,自主接受。
四是构建网上线下一体化,话语权下沉到最小单元。新媒体背景下的主流意识形态传播要求更高,既要合理运用网络进行宣传,也要积极融入网络引导舆论导向正向发展。新兴的媒体形式网上线下的互动有别于传统媒体的单向传播,是上行与下行的双向互动,拉近了主流价值观与受众之间的距离,有助于受众参与话题讨论,某种程度上说也丰富了群众反映诉求的渠道和方式,有助于疏导紧张情绪。
(作者单位:中共攀枝花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