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在执行杨万贵、周文娟申请执行胡家铭、李冬梅排除妨碍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拆除搭建在杨万贵、周文娟家次卧上方的阳台,并恢复外墙原貌。因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本院特发出公告,公开征集代为拆除案涉标的第三人及施工方案。
施工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源路728号金域阳光23幢24-3号
施工目的:拆除金域阳光23幢24-3号搭建于金域阳光23幢23-3号次卧室上方的阳台,并恢复外墙原貌。
具体要求:
一、有意参与报名的单位需满足国家建筑施工资质相关要求。
二、有意参与报名的单位需满足建筑高空施工经验及资质。
三、施工单位应当保障施工小区内住户、楼下过往人员完全,并保证施工方案不得对建筑物主体安全造成影响。
征集截止时间:有意参与报名单位应于2023年4月30日前向本院提交书面拆除方案及相关资质。
联系人:陈仲瑞 尹小海
联系电话:17748122049
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东区新福路26号
特此公告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