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任命: 范继跃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严莉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宝、熊疆、米拴学、杨绍文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谢园玲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远奎、李怀胜、龚卫东、文仁寿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决定任命:
范继跃为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严莉为攀枝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宝、熊疆、米拴学、杨绍文为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谢园玲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远奎、李怀胜、龚卫东、文仁寿的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